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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明节期间组织中、小学生开展网上祭奠活动的通知

[日期:2010-03-31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         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苏网校[2010]6

  

关于清明节期间组织中、小学生开展网上祭奠活动的通知

各中小学校:

   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,清明节开展祭奠先烈活动,对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根据省文明办、教育厅、团省委和省少工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开展江苏省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》,决定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 “我们的节日.清明”为主题的网上祭奠活动。请各分校、管理站认真组织学生参与,进一步引导学生继承革命传统,弘扬民族精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背景:

     清明节,是一个缅怀先人、寄托哀思的传统民族节日,历来也是我市中小学生继承先烈遗志,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契机。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开展江苏省千万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,举行以 “继先烈志、擎爱国情、铸民族魂”为主题的网上祭奠短语短信大赛。

二、活动时间:

     清明节前后(330--4月20

三、组织领导:

由苏州市文明办、市教育局、市民政局主办,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、苏州烈士陵园承办

四、活动方式:

     登陆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网站,点击“网上祭奠先烈”页面,进入活动区域,通过浏览页面内容参加祭奠活动,缅怀烈士丰功伟绩。同时开展短语短信比赛,具体方式如下:

    1、短语比赛。该活动主要是各中小学利用班会课、团队活动等形式来组织,短语发表于“祭奠烈士”活动专题网站留言区,字数200字以内。

    2、短信比赛。受客观条件限制,一些无法通过网上祭扫参与短语比赛的学生,可请家长利用手机发送短信参与,参赛短信在45字左右。
       (移动用户发送至10658662501,电信、联通、小灵通用户发至10626005501

五、奖项设置:

     短语短信比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鼓励奖,获奖者分高中、初中、小学三种类型,各设一等奖20名,二等奖30名,三等奖50名,鼓励奖若干名。学校设优秀组织奖10名。发送短语和短信的学生和家长应注明学校、年级、学生姓名(开通家校路路通的手机号不需要填写,系统会自动识别)。

     希望市区分校、管理站、直属各中小学校认真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,以引导学生继承革命传统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。

 

 

 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吴江分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○年三月三十一日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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